“六廉”说
“六廉”出自《周礼·天官冢宰》:“(小宰)以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。一曰廉善,二曰廉能,三曰廉敬,四曰廉正,五曰廉法,六曰廉辨。”大意是,小宰以“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”六项标准治理官府,公允地评断官吏的治理能力。
北宋苏轼于《六事廉为本赋》书:“事有六者,本归一焉。各以廉而为首,盖尚德以求全。”既以“六事”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,又均以“廉”字冠而束之,体现了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以廉为本、以德为先的特点,为历代官员为政之道确立了价值标准与行为准则,也为我国历史上的廉政制度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根本遵循。
“善,善其事有辞誉也。”廉善,指官吏的道德品格、行事方式,即善于治事理民,享有良好的声誉。将廉善置于“六廉”之首,可见从古至今,政治品德都是评判从政者最为重要的因素。《论语·为政》有云: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道德于政治生活而言,如同北辰之于众星,处于主导地位,政德是从政之基、成事之要,如同宇宙星辰各居其所一样,是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。
“能,政令行也。”廉能,指有所作为的为政能力,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各项政令,确保政令畅通。荀子在《臣道》篇中列举出了“圣臣”须具备的素质:“政令教化,刑下如影,应卒遇变,齐给如响”。意思是名臣良吏贯彻落实朝廷政令教化的执行力之强,如影随形一般成为人民典范,应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时局变动,解决速度仿佛应声回响一样。简言之,一名真正优秀的官员,必定要具备过硬的执行力、应变力、担当精神与引领能力。
“敬,不懈于位也。”廉敬,反映出为政者对工作的根本态度,即心存敬畏、恪尽职守、不悖诚意、忠实笃厚。无论是曾国藩在家信中书:“敬则无骄气,无怠惰之气”,还是朱熹有言:“君子之心,常存敬畏”,抑或是孔子曰:“言忠信,行笃敬,虽蛮貊之邦行矣”,都在反复强调,廉敬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,也是一种行为准则,是为官之道,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。
“正,行无倾邪也。”廉正,指品行端正、清廉公正。《说文解字》释:“正,是也。从止,一以止。”“正”的意思是纠正,使恰当。所谓“政者,正也。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若要达到廉正的标准,须以“正己为先”,保持“心正”、确保“身正”、做到“行正”。
“法,守法不失也。”廉法,指恪守法律、权法不移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言:“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。”法是治国的标尺,是社会的客观准则,是衡量人言行、是非、曲直、功过的行为规范。从廉法的角度讲,为政者“寸心不昧”,方能使“万法皆明”。
“辨,辨然不疑惑也。”廉辨,指辨事分明、清醒明察。《中庸》对“辨”的要求是“明”——“辨之弗明弗措也”,即对事物进行分析判断直到清楚、明白事物的是非曲直方可停止。王阳明将“明辨”视为“精细考察”,即“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”。廉辨是古代廉政监督官员的重要职务技能,时至今日,对当今反腐倡廉建设同样具有重要启迪意义。
“廉”乃为官之本,必须具备善行事、通政令、忠职守、正品行、严执法、明思辨等能力和品格,才能称得上是“廉”。时代不同,条件有异,廉政制度也在不断变迁。师古而不泥古,取其精华而鉴今,从“六廉”中汲取廉政力量,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方能有所裨益。(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)